1、提取条件
支付房租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购房人家庭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本套住房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除外);购房合同在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购房人购买外省住房的,在购房前一年内本人或其配偶任一方持有购房所在地的有效户籍或连续缴存满半年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或住房公积金)记录(购房所在地是指所购住房的地级市或直辖市所属行政辖区)。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本套住房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除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人持有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在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在外省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建房前一年内本人或配偶任一方持有建房所在地的有效户籍或连续缴存满半年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或住房公积金)记录(建房所在地是指所建住房的地级市或直辖市所属行政辖区)。
退休提取: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依法办理退休手续,且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申请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条件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或取得一至四级残疾证书,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
出境定居提取:申请人已办理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已注销,且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采用承诺办理的,死亡职工有海南省有效社保卡或无有效社保卡但个人余额不超过1万元的,可由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可承诺办理,采用公证或法院判决、调解方式办理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有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造赠文件。
离职提取:本省户籍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本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城镇养老保险账户封存满24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外省户籍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本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和城镇养老保险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
购买二手房,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购买商品房,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偿还住房贷款,不超过本年的还贷本息额;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提前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本省自住住房损失,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期(含)以下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建/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建/修工程造价款;所建/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与住房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建/修工程造价款。
购买拆迁安置房,办理提取的额度除全额采取货币化补偿方式的不予提取外,凡以旧房置换新房的,旧房折价抵扣新房价款部分视同交易,办理提取的额度以旧房抵款金额及协议签订起一年内补缴房款凭证金额的合计为限。
3、办理流程
海易办APP办理:职工本人发起业务申请,根据业务要求录入信息并上传业务办理要件原件。
柜面办理:职工本人到柜面提交业务办理要件原件,直属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复核二级审批并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准予提取的,办理资金支付结算至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
序号 | 问题 | 答案 |
1 | 海口公积金提取可以网上办理吗? | 是的,可以通过海易办APP或海南政务服务网办理。 |
2 | 在海口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实际租赁住房等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