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职工在外省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并符合本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转出条件的,可以向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市。
二、办理条件
1、账户状态要求:职工已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或者停缴状态,且未被法院依法冻结。
2、业务限制情况:职工在本市无约定提取业务和未办结的提取业务,且无生效中的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信息一致:职工在本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
三、申请材料
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
四、服务方式
1、线下办理:职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线上办理: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行操作,具体流程为打开“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找到“转移手续”按钮,确认信息提交,等待到账信息。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后,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左右完成转移手续。
2、资金入账时间:转移成功后,资金通常会在24小时内到账,但具体时间可能因银行处理速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3、转移失败原因及解决方法:如不符合转出条件、信息不匹配等都可能导致转移失败,若出现这些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解决,如补充或更正相关信息等。
以下是两个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如果在上海缴纳公积金期间有过提取记录,还能办理转移到外地吗?
回答:可以办理,但前提是在上海没有继续生效中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无约定提取业务和未办结的提取业务,只要满足上海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其他条件,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等,即可申请办理转移。
问题2: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上海公积金转移到外地时,如何查询办理进度?
回答: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暂未提供专门的办理进度查询功能,但如果职工申请将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可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上海公积金中心将根据预留手机号及时通知资金入账或者转移失败等业务办理结果;如果是向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业务办理结果由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告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