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因地区和房屋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一、常见城市首付比例情况
城市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 备注 |
北京 | 60%(普通自住房) 不低于50%(普通以外的自住房) |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办理贷款的,不予受理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
上海 | 70%(普通商品房) 60%(改善型住房) |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人均面积低于20.8平方米(含),可申请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人均超过20.8平方米的,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将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广州 | 不低于60% | 具体根据房屋类型和贷款政策有所调整 |
深圳 | 70% |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条件的,首付比例可适当降低 |
成都 | 不低于40% | 具体根据房屋类型和贷款政策有所调整 |
重庆 | 不低于40% | 具体根据房屋类型和贷款政策有所调整 |
二、特殊情况及注意事项
1、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这类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2、公有现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3、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在不同城市和不同情况下有所差异,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要求,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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