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基数
2024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1970元。
2、缴存比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3、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计算公式为: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元以下见角进元);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元以下见角进元)。
以下是两个与成都公积金相关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缴存基数下限,该如何确定缴存基数?
答: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应按下限缴存,若某职工在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其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低于2024年该区域的缴存基数下限2100元,那么该职工2024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2100元计算。
2、问:单位是否可以申请低于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申请低于规定比例(按1%~4%)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执行;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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