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转移
1、同城转移
办理条件: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且在新单位已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办理流程:原单位将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新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提供职工调离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
办理条件:职工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无法提供异地缴存明细的职工,在原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个人账户转出)。
办理流程:职工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原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转移至新账户,转入地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完成转移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
1、职工因工作调动,如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等情况。
2、提交申请:个人需要向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3、审核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个人的申请材料,确认个人的身份和提取事由、提取金额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4、审批通过:如果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个人,并将提取金额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职工因工作调动到外地,短时间内无法确定是否会在新工作地长期居留,可以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封存期间,公积金账户暂停缴存,但账户内的资金仍然保留,并可继续享受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待确定在新工作地长期居留后,再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和续交手续。
四、FAQs
1、问:工作调动后,原单位是否有义务协助办理公积金转移或封存手续?
答:是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问:工作调动后,是否可以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公积金?
答:不可以,每个职工只能开立一个公积金账户,如有多个账户,需选择一个现工作单位正常缴存的账户保留,其余账户存储余额全部转入保留账户进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