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成立于2002年9月,是隶属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对伊犁州直8县3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归集、管理和运作,具体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等事项。
以下是关于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的一些重要信息:
一、机构概况
公积金中心设有6个科室、10个管理部和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共106人,其中在编50人,非在编56人,公积金中心的管理委员会由12名委员组成,主任由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二、业务运行情况
1. 缴存情况
新开户单位:2022年,新开户单位264家,净增单位36家。
新开户职工:2022年,新开户职工1.21万人,净减职工0.15万人。
实缴单位和职工:2022年末,实缴单位3195家,实缴职工19.12万人。
缴存额:2022年,缴存额为37.38亿元,同比增长7.60%。
缴存总额和余额:2022年末,缴存总额为317.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3%;缴存余额为117.83亿元,同比增长13.16%。
2. 提取情况
提取人数:2022年,7.7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2022年,提取额为23.68亿元,同比下降14.36%。
提取用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5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95%,租赁住房占0.3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40%,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47%。
3. 贷款情况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
发放贷款: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8万笔,共计10.0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5.10%和42.54%。
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5笔,共计233.00万元。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笔,共计326.70万元。
三、政策调整
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更好地服务于缴存人和购房者,2024年的政策调整包括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等。
四、资金存储与运用
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为23.86亿元,其中活期存款为0.09亿元,1年以上定期存款为0.3亿元,其他存款为23.47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83%,比上年末减少13.56个百分点。
五、财务数据
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为34365.21万元,同比增长3.02%。
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为17864.22万元,同比增长18.99%。
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为16500.99万元,同比下降10.05%,增值收益率为1.51%,比上年减少0.34个百分点。
六、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29‰。
贷款风险准备金: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502.94万元。
七、社会经济效益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比最高,为69.84%,其次是国有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中、低收入职工占缴存总人数的99.06%,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达33.26万平方米。
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断优化政策和服务,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