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以下是关于工伤认定、申报及赔偿等方面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认定范围及情形
| 认定类型 | 具体情形描述 |
| | |
|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视同工伤的情形 |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 1. 故意犯罪的;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
**二、工伤认定申请流程
1. **申请主体及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从当地社保部门网站下载或在其办事窗口领取);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登记表等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受理与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会在15日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询问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三、工伤待遇
1. **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 **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 **伤残待遇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等;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工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相关的FAQs
**问题一: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怎么办?
答: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因用人单位拖延而导致超过申请期限无法认定工伤的情况。
**问题二: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不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因为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基本权益,避免其因伤病而失去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