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住房提取
1、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购买商品房的,需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二手房的,需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购买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异地(南通市以外)购房的,购房地需为户籍地或公积金缴存地。
2、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身份证件、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
购买二手房: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契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异地(南通市以外)购房的,若购房地为户籍地,还需提供户口簿;若购房地为公积金缴存地,免予提供缴存证明,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大数据获取。
3、提取额度: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总价。
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可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https://miapp.ntgjj.com/ish)、“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苏服办”APP、“南通百通”APP等网上渠道办理。
现场办理:提取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5、其他事项
购房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可代为办理提取,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有效证明和提取人、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个人公积金账户未绑定银行卡的,需提供本人南通本地一类银行借记卡。
二、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1、提取条件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偿还异地(南通市以外)住房贷款本息的,购房地需为户籍地或公积金缴存地。
2、提取材料
身份证件、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上一自然年度还贷流水(需包含贷款人身份信息、还款明细等内容)。
已实现大数据共享,对于职工偿还南通大市范围部分银行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窗口办理可免予提供上述“2—4”项材料。
偿还异地(南通市以外)住房贷款本息的,若购房地为户籍地,需提供户口簿;若购房地为公积金缴存地,免予提供缴存证明,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大数据获取。
3、提取额度: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自有资金还贷本息额。
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可以通过“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南通公积金网厅(https://miapp.ntgjj.com/ish)渠道申请办理。
现场办理:提取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至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5、其他事项
借款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未婚借款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可代为办理提取,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有效证明和提取人、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个人公积金账户未绑定银行卡的,需提供本人南通本地一类银行借记卡。
三、离休退休提取
1、提取条件
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
2、提取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其他情形符合有关退休规定的,还需提供退休证、身份证件原件。
3、提取额度:可提取账户中的全部金额,并注销账户。
4、办理方式
线下: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线上:登录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miapp.ntgjj.com/ish)或“南通公积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s://csj.sh.gov.cn)等申请办理。
四、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
1、提取条件
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180天)。
社会保险连续停缴满半年(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人员除外)。
在南通市外没有“正常汇缴”状态的公积金账户。
在南通市内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因各种原因被“冻结”。
未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2、办理方式:除至公积金中心柜面现场申请外,申请提取人可通过“南通公积金”(https://miapp.ntgjj.com/ish)网厅、“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江苏政务服务APP、苏服办・南通APP等渠道办理,注册登录后,在提取业务里选择“封存满半年提取”,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五、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1、提取条件: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
2、提取材料: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工作调动证明等。
3、提取额度: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4、办理方式:与上述其他提取方式类似,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提取条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取材料:身份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表、费用发票等。
3、提取额度: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费用。
4、办理方式:参照上述其他提取方式进行线上或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