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中山市政府管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以下是关于该中心的具体介绍:
主要职责
1、计划编制与执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记录管理: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审核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审批。
4、保值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5、报告编制: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承办事项: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文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信息系统维护和档案管理,公共关系及对外宣传及窗口规范化建设等。
2、业务监督科:监督单位和职工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检查制度执行,处理投诉案件,对受委托银行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归集业务拓展,制度宣传和推广,贷后跟踪管理等。
3、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咨询、审核、审批等工作。
4、会计稽核科:负责住房公积金收支分配的核算管理,核对受委托银行的业务数据,健全内审制度,定期组织内部审计稽核,考核受委托银行,负责中心日常办公经费财务管理,资金风险控制等。
综合服务平台
开通了门户网站、网办大厅、自助服务终端、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官方微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博八大服务功能。
服务时间与地点
1、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服务地点:在中山市多个区域设有综合服务窗口,如东区办事处、三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火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等。
联系方式
1、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A区。
2、电话:076012329。
3、网址:http://zszfgjj.z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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