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称国管中心)是负责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的机构,以下是其详细介绍:
一、基本概况
1、成立背景:1996年,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管中心,作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资金管理机构,2002年起,按照相关规定,国管中心负责原有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具体管理工作。
2、管理范围:主要管理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及其在京所属单位等的住房公积金。
3、分中心设置:设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编号为142,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甲28号院16号楼,业务电话是01065990000。
二、主要职能
1、住房公积金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具体管理工作,确保公积金的正常运作和安全。
2、房改资金管理:对中央国家机关的房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3、维修资金管理: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1、缴存业务: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办理托收登记等方式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可选择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现金等方式缴存。
2、贷款业务:为符合条件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3、提取业务:职工符合规定条件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提取等。
4、信息查询:职工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如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等。
四、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将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新单位报到后,需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尚未纳入管理的,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要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2、刚入职的新职工是否参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业务?:新职工刚入职,如果之前未参加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年度调整业务,则不需要参加当年的调整。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职工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