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以下是关于保险公估人的详细介绍:
保险公估人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保险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其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
性质:保险公估人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既不属于保险人一方,也不属于被保险人一方,而是连接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桥梁,是独立于其他部门之外,面向社会服务的经济实体。
保险公估人的分类
按业务活动顺序分类:分为承保时的公估人和理赔时的公估人,承保公估人主要从事保险标的的承保公估,即对保险标的作现时价值评估和承保风险评估;理赔公估人则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受托处理保险标的的检验、估损及理算。
按业务性质分类:分为保险型公估人、技术型公估人和综合型公估人,保险型公估人侧重于解决保险方面的问题;技术型公估人侧重于解决技术方面的问题;综合型公估人则既解决保险型问题,又解决保险业务中的技术问题。
按业务范围分类:分为海上保险公估人、汽车保险公估人和火灾及特种保险公估人,海上保险公估人主要处理海上、航空运输保险等方面的业务;汽车保险公估人主要处理与汽车保险有关的业务;火灾及特种保险公估人则主要处理火灾及物质特种保险等方面的业务。
按委托方不同分类:分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公估人和只接受被保险人委托的保险公估人,前者受保险公司委托但需站在中立立场处理业务;后者则只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处理索赔和理算。
保险公估人的作用
保证合法利益:保险公估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从而保证各方的利益在公平的结果下不受损失。
减少理赔纠纷:保险公估人客观公正的立场,容易被保险双方当事人认可,从而可以减少理赔纠纷,防止无休止的僵持或述诸法律,实现尽快赔付,恢复生产生活。
促进企业变革:保险企业将一部分费事费力且易造成品牌损失的理赔工作交由保险公估人完成,既可以降低人力资源等经营成本,还有助于专注发展公司核心能力、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