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Carrier),也称为运输公司或搬运人,是指专门经营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企业,承运人负责将旅客或货物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通常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汽车和火车,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承运人可以分为海运承运人、空运承运人、铁运承运人和汽运承运人等。
承运人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担重要责任,他们需要确保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短少、污染或损坏,承运人需要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从货物由托运人交付承运人时起,至货物由承运人交付收货人为止。
以下是关于承运人的详细解释:
一、承运人的类型
1. 海运承运人
定义:海运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通常为船公司或船东。
例子:Maersk马士基航运、MSC地中海航运、CMACGM法国达飞轮船、COSCO中远集运等。
无船承运人(NVOCC):无船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委托,签发自己的提单,并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海上货物运输。
2. 空运承运人
定义:空运承运人是指航空公司,负责通过航空运输将货物或旅客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
例子:中国国际航空(CA)、美国航空(AA)、联合航空(UA)等。
3. 铁运承运人
定义:铁运承运人是指铁路运输公司,负责通过铁路运输货物或旅客。
例子:中国铁路总公司、德国铁路公司(DB)等。
4. 汽运承运人
定义:汽运承运人是指汽车运输公司,负责通过公路运输货物或旅客。
例子:UPS、FedEx、DHL等快递公司。
5. 无车承运人
定义:无车承运人不拥有运输车辆,但以承运人的名义接受托运人的运输委托,并与实际承运人合作完成货物运输。
特点: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属性,对货主来说是承运人,对实际承运人来说是托运人。
二、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运费请求权: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费。
留置权: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费用,有权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
通知权: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指示。
2. 义务
通知义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
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
全程责任: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三、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承担货物运输法规定的强制性最低责任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对于海上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如果是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责任期间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
四、法律责任与免责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承运人在责任期间内对货物发生的灭失或损坏应负赔偿责任,除非是由于以下原因之一:
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过失;
火灾,但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天灾、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故;
战争或武装冲突;
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
罢工、停工或劳动受到限制;
在海上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
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
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
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不清;
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
非由于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
五、相关问答FAQs
Q1:什么是无船承运人(NVOCC)?
A1:无船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委托,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并向托运人收取运费,但不实际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而是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海上货物运输的企业。
Q2:承运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A2:承运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责: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火灾(除非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天灾、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故;战争或武装冲突;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司法扣押;罢工、停工或劳动受到限制;在海上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的行为;货物的自然特性或固有缺陷;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不清;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非由于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