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性质
1、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性质:具有保障性,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帮助;具有互助性,体现职工间的互助合作;具有长期性,职工在职期间需持续缴存;具有普遍性,要求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单位性质、收入高低、是否有房均需缴存;具有强制性和政策性,单位必须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等手续。
二、缴存相关规定
1、缴存比例: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各为5%12%,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北京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缴存比例为5%12%。
2、缴存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账户设立: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提取条件及方式
1、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
2、提取方式: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后,需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审核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审核通过后,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一般为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四、贷款相关政策
1、贷款额度:根据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年限、房屋总价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例如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互认互贷,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2、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能为职工节省一定的利息支出,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和监督
1、住房公积金由市政府直接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
2、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可进行处罚。
六、常见问答FAQs
1、问: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通常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问:事业单位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后,需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审核并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审核通过后,职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一般为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