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的,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长期住房储金,以下是关于天水市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1、基本概述
定义与目的:天水市住房公积金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旨在通过单位和职工的共同缴存,为职工提供购房、租房、装修等住房相关的资金支持。
管理机构: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该中心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7楼。
2、缴存政策
缴存基数与比例:2024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573元,下限为秦州区、麦积区1910元,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1850元,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
调整时间: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缴存单位在每年1月或7月调整1次缴存基数。
3、提取政策
提取条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与方式:租房提取方面,秦州和麦积两区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20000元,五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12000元,职工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按年或按月提取方式。
4、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在天水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贷款的,秦州、麦积两区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五县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商转公贷款业务:天水进一步放开“商转公”贷款业务。
5、其他相关政策
征信授权书签署: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征信授权书签署工作。
跨省通办业务:提供了“跨省通办”业务指南。
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偿还个人贷款的职工,经借款人申请,中心核实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以下是关于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的两个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问: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2024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问:天水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天水市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取,包括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单位登录)以及前往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提取时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具体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咨询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查看其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