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以下是关于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1、管理机构: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负责克拉玛依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个人贷款的发放回收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等工作。
该中心内设综合信息科、资金管理科、归集管理科、个人贷款管理科、项目贷款管理科、稽核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独山子分中心和乌鲁木齐明园、准东2个管理部。
2、主要职能: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业务范围:
住房公积金归集: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也应按月缴存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根据相关政策和职工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等。
住房公积金查询与证明: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等多种方式,方便职工随时了解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明细等信息,可应职工要求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4、办理地点:
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克拉玛依市胜利路2号(市政府2号楼)。
服务热线为099012329。
5、政策法规: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于2018年印发实施,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原则、缴存对象、缴存比例、提取条件、贷款政策等内容。
6、常见问题FAQs:
Q:如何查询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余额?
A: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登录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拨打12329服务热线;前往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Q:如何办理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贷款?
A: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等,向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Q:如何提取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
A: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等,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等,向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