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购买现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发票等;购买期房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预付款收据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批准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等。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本市住房,市区缴存地可无需无房证明,文登、乳山、荣成、石岛缴存地需手机APP提取时提供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4、具有产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提供身份证、威海本地工行等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不动产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共同确认的协议书原件、一年内的出资证明原件等。
5、离休、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直接在威海住房公积金的手机APP办理,也可以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任何服务大厅办理;内退或者特殊工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或本人医保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任何服务大厅办理。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者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7、出境定居:需提供有效签证、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
8、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个人账户封存24个月以上即可提取,推荐使用手机APP办理。
9、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时,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停交封存状态,需携带身份证、本人威海的银行卡或存折、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1、法律法规或管理中心确定的其他情形:以具体政策规定为准。
提取材料
1、基本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威海本地工行、建行、交行、农行、商行任一银行的活期银行账户。
2、根据不同提取情形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偿还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租房提取需提供无房证明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提供相关协议书、出资证明等。
提取程序及审核
1、职工向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对于需要核实的信息,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并配合调查核实工作。
提取额度及频次
1、购买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款付息额。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96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租住住房的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夫妻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房租实际支出金额。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职工本人及配偶只能提取一次且合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家庭实际出资额。
FAQs
1、问:在威海全款买房提取公积金,提取后多久到账?
答:提取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
2、问: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需什么材料?
答:先确认身份证地址为非威海辖区,提取时需携带身份证、本人威海的银行卡或存折、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