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类型 | 具体说明 |
综合医院 | 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科室服务。 |
中医医院 | 以中医治疗为主,提供针灸、推拿、中药等中医特色服务。 |
专科医院 | 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的医疗服务,如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等。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 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诊所 | 包括普通诊所和专科诊所,提供日常医疗服务。 |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
2、资格审查:劳动保障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医疗机构符合条件。
3、签订协议:审查合格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4、挂牌公示:正式成为定点医疗机构后,需在显著位置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管理与监督
1、协议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疗费用按照医保政策规定进行结算。
3、监督检查: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确保服务质量和医保基金安全。
常见问题解答
1、问: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有哪些要求?
答: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具备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且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问:如何查询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答:可以通过“北京通”APP、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电话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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