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
原商业贷款未结清,且当前未处于逾期状态,近两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
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已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可将原商业贷款提前结清。
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权人仅为原商业贷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未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不存在中心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在贷款风险的情形。
2、可贷额度与期限: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商转公贷款期限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执行,且不超过原商贷期限。
3、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并出具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证明。
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以及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结清后转组合贷款)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材料。
公积金中心审批并核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本息,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并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原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登记注销证明等材料。
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落实抵押登记手续。
原商业贷款已结清、原商业贷款抵押已注销,公积金中心确认担保及抵押登记手续已落实后,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
4、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单身声明。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人行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商业贷款剩余本金证明。
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原件(房屋权属证明)。
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成员范围包括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问答FAQs
问:苏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以转组合贷款吗?
答:可以,从下周一开始(9月25日),苏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将支持组合贷款,不再需要自行垫资或清偿贷款,只需携带个人材料前往银行即可办理,但园区公积金中心的同步实行需要等待通知。
问:苏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