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缴存基数:
通常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但各地对工资构成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按照当地政策确定。
缴存基数存在上下限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一般为3倍),若工资低于下限,按下限作为基数计算;若工资高于上限,按上限作为基数计算。
2、确定缴存比例:
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政策制定,一般在5%至12%之间,非财政供给单位可在5%至12%之间选择一个年度比例缴存,财政供给单位则按照当地规定的比例缴纳。
3、计算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职工月工资为8000元,缴存比例为10%,个人缴存额 = 8000×10% = 800元,单位缴存额也是800元,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 = 800 + 800 = 1600元。
4、特殊情况: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等,具体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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