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1、缴存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无房要求: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具体包括未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3、租赁情况: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多孩家庭需满足现有三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以提供的亲子关系佐证材料核定。
二、所需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本人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
2、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本人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婚姻状况佐证材料;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
3、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本人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租房发票;亲子关系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准备好上述相应材料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柜台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款项划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2、线上办理:许多城市已开通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如手机公积金app,以“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为例,可按以下步骤操作: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选择“个人网上办事”,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登录,点击“业务大厅”,选择“租房提取”,根据实际租住情况选择相应的提取原因,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四、提取额度和次数
1、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核定,如佛山市当前年度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908元,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0896元,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多孩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
2、提取次数: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2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确保顺利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