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与性质: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等特征,是一种社会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2、缴存机制:
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存,通常比例在5%至12%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某城市规定单位和职工各按工资的8%缴存,若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每月公积金账户进账为5000×8%×2=800元。
3、使用途径:
购房相关用途:可用于支付购买自住房屋的费用,包括新房、二手房、公有住房产权或使用权房屋等;也可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购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租房用途: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或对自住住房进行大修,可提取公积金。
特殊情况提取:如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情况,也可提取公积金。
4、其他用途:
部分地区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大病医疗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FAQs
问题1:如果换工作了,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案:换工作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会跟随职工转移至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存,如果新单位未及时办理转移手续,职工可以自行前往原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问题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通常是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每年7月份,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情况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确保公积金缴存金额与职工工资水平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