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一般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
持有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建房合同、协议及其相关批准文件。
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首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20%,二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
信用良好,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2、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
已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
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不予贷款的情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不包括别墅),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借款申请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之一;具有符合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FAQs
1、问:南昌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单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可上浮相应比例。
2、问:南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首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20%,二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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