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及性质
定义:全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性质:属于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其目的在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付,减少社会矛盾,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社会稳定。
发展历程
200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 “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006 年 3 月 21 日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此被 “交强险” 代替,并规定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2007 年 6 月 30 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自 7 月 1 日实行。
2020 年 9 月 19 日起,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实施,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 12.2 万元提高到 20 万元。
赔偿范围及限额
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财产损失则包括车辆损坏、财物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
责任限额:根据 2020 年 9 月 19 日起实施的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 12.2 万元提高到 20 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 11 万元提高到 18 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 1 万元提高到 1.8 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 0.2 万元不变。
投保及保费情况
投保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保费情况: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 42 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不同类型的车辆,保费有所不同,6 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是 950 元,6 座以下的企业非营业用车第一年投保交强险价格是 1000 元等。
理赔流程
报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等信息。
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安排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确定事故的损失情况和责任认定。
提交索赔材料:车主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索赔材料,如事故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
审核赔付:保险公司对索赔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常见问答
问题一:交强险可以过期多久还能续?
答案:交强险最多可以过期一天,但不建议拖延至过期再续保,因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险种,若不及时续保,不仅无法享受保险保障,还可能面临交警部门的处罚,交强险脱保期间,车辆处于无保障状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建议车主在交强险到期前及时续保,以确保行车安全和合法权益。
问题二: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性质不同,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必须购买;商业三者险则是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二是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都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三是赔偿范围不同,交强险主要针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则可以根据车主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额和附加条款,以扩大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