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信息
缴存比例和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本市(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
缴存手续及地点: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缴存地点为新乡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
2、提取信息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租房提取: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其他提取条件:职工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贷款信息
贷款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申请人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4、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登录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手机APP进行查询。
电话查询:拨打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进行查询。
窗口查询:到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进行查询。
以下是两个常见问题解答:
1、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首先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然后向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贷款手续。
2、问: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电话查询或窗口查询等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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