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2、办理条件: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半年以上,且当前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3、办理流程: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办理转移业务,点击底部“服务”,选择“转移接续”;核对账户信息并根据界面提示提交申请即可。
4、所需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5、办理时间: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审核受理: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信息传递: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
6、资金划转方式:已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中心,实现与信息的同步转出;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转入地中心,并在转账信息中注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及职工身份证号码。
7、注意事项: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
公积金接续FAQs
问题1:如果离职后没有再就业,公积金账户如何处理?
答:离职后未再就业的,公积金账户会被封存,离职满半年未再就业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提给本人,公积金账户做销户处理。
问题2:如何查询公积金转移接续的进度?
答: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进行查询,在小程序中选择“转移接续”功能,查看申请进度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