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迪庆住房公积金概述
迪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迪庆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并确保这些业务的合规和高效运行。
2、迪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和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在迪庆州辖区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还需具备稳定的职业收入、良好的信誉以及合法的购房合同等材料。
贷款额度和期限:根据迪庆州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人均住房面积及职工收入水平等因素,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但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贷款利率和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借款人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如房产、债券等。
3、迪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定义和管理机构:组合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组合,由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受理、审批和发放。
贷款对象和条件: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经济收入。
贷款额度和期限:组合贷款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男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
还款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还款,商业贷款根据银行规定执行。
4、迪庆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
账户唯一性:每位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确保账户的唯一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查询和管理:职工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全国范围的异地转移等。
5、迪庆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办公时间和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和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地址位于康珠大道147号。
迪庆住房公积金制度旨在帮助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通过提供低息贷款支持职工购买自住房屋,无论是单独的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都为职工提供了灵活多样的融资选择,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