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志,又称“住院病历”或“住院记录”,是指患者在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归纳分析后书写的记录,这份记录详细描述了患者的病情演变、诊疗经过以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计划,是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活动的重要文档。
住院病志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及记录日期等。
2、主诉: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3、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及诊疗过程,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变化、伴随症状、诊疗经过及结果等。
4、既往史: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如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及药物过敏史等。
5、个人史和家族史:包括个人生活习惯、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及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等。
6、体格检查:按照系统顺序进行,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腹部、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及神经系统等情况。
7、专科情况:根据专科需要记录特殊情况。
8、辅助检查: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9、初步诊断: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10、医师签名: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需在记录末尾签名。
住院病志的类型
住院病志根据患者的住院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入院记录: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3、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时书写的记录。
4、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时书写的记录。
住院病志的书写要求
住院病志的书写必须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规范: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黑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2、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3、修改规范: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4、审阅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5、及时补记: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表格示例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住院病志表格示例:
项目 | |
姓名 | 张三 |
性别 | 男 |
年龄 | 45岁 |
民族 | 汉族 |
婚姻状况 | 已婚 |
职业 | 教师 |
入院日期 | 20230501 |
主诉 | 咳嗽伴发热3天 |
现病史 | 详见正文 |
既往史 | 无 |
体格检查 | 详见正文 |
初步诊断 | 肺炎 |
医师签名 | 李医生 |
住院病志是医疗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还为后续的医疗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医护人员在书写住院病志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其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