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住房公积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它由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营,该中心是一个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安阳市人民政府。
一、机构概况
成立背景:根据安编〔2002〕26号文件设立,核定事业编制66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内设机构:中心内设11个科室,并在县(市、区)设立8个管理部,统归市中心垂直管理。
领导成员:管委会领导成员包括市政府副市长唐献泰、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争鸣等多位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1、缴存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缴单位数达到数千家,实缴职工人数超过十万人,缴存金额显著增长。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多家,确保了缴存业务的便捷性和广泛性。
2、提取情况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较高,显示出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的重要作用。
提取条件不断放宽,如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后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贷款情况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笔数和金额持续增长,贷款余额也逐年增加。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存款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业务支出:主要包括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归集手续费用支出、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等。
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显著增长,增值收益率也有所提高。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逾期个人住房贷款金额较小,逾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确保个人贷款的安全性。
五、服务优化与创新
“就近办”服务网点: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设立了首家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办”服务网点,实现了利用银行网点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让群众“少跑路、就近办”。
政策调整: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放宽贷款条件等。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和服务的不断创新,安阳市住房公积金将在保障职工住房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有关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的两个常见问题及其回答:
问:安阳市灵活就业人员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根据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离职后可以马上提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手续?
答: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需手续通常包括身份证明、离职证明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