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的最低基数根据不同区域有所不同,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缴存基数下限则为197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依据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的要求执行,如果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在缴存基数上下限之间,则缴存基数应为实际月平均工资;若低于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则按下限缴存;高于缴存基数上限标准的,则按上限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有明确规定,缴存单位应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单位,如需要差异化比例缴存或降低缴存比例,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执行。
以下是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的详细表格:
区域 | 缴存基数下限(元) | 缴存基数上限(元) | 缴存比例范围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 2100 | 31362 | 5%~12% |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 1970 | 31362 | 5%~12% |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一年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单位因操作失误等原因需对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更正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办理。
相关问答FAQs
问: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如果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在缴存基数上下限之间,则缴存基数应为实际月平均工资;若低于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则按下限缴存;高于缴存基数上限标准的,则按上限缴存。
问: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有哪些规定?
答: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相关规定,缴存单位应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单位,如需要差异化比例缴存或降低缴存比例,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