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宣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机构,其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保值归还,以及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等。
以下是关于宣城公积金电话的详细介绍:
一、公积金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咨询电话,市民可以通过拨打05633032339进行相关咨询。
还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公积金语音电话查询号码12329,市民同样可以通过这个号码进行公积金查询。
2、网上查询:
市民可以通过访问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xu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查询,在网站上,市民可以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信息等。
还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皖事通”小程序或“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在手机上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余额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等业务。
3、柜台查询:
市民还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件至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进行查询。
二、公积金贷款与提取
1、公积金贷款: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市区和县的不同有所区别,市区最高可贷40万,而县区最高可贷30万,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等。
2、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
三、公积金缴存
1、缴存对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额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上限原则上不应超过宣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不高于12%;月缴存额下限原则上不应低于宣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四、各区县公积金业务网点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区县设有分中心和管理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区域 | 电话 |
1 | 广德分中心 | 05636041468 |
2 | 旌德管理部 | 05638603390 |
3 | 宁国市管理部 | 05634036190 |
4 | 泾县管理部 | 05635022005 |
5 | 郎溪管理部 | 05637031855 |
6 | 绩溪管理部 | 05638163100 |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多种便捷的查询方式,包括电话查询、网上查询和柜台查询,还提供了详细的公积金贷款与提取指南以及缴存业务指南,方便市民了解和使用公积金,如有更多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