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上一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下限则按相关通知执行。
一、合肥公积金基数概述
合肥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所依据的工资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肥公积金基数的确定主要基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通常按照上一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定,而缴存基数下限则根据相关通知执行。
二、合肥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
近年来,合肥公积金基数经历了多次调整,以下是近几年的调整情况概述:
年份 | 缴存基数上下限 | 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合计) |
2024年 | 上限:29795元 下限:未明确公布 | 7150元 |
2023年 | 上限:28004元 下限:未明确公布 | 6720元 |
2022年 | 上限:24233元 下限:1650元 | 5810元 |
2021年 | 上限:23779元 下限:1550元 | 5660元 |
2020年 | 上限:22454元 下限:1550元 | 5610元 |
从表中可以看出,合肥公积金基数的上限逐年有所增加,而最高缴存额也随之增长,需要注意的是,缴存基数下限在不同年份可能有所不同,且并非每年都有明确的公开数据,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值应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三、办理程序与要求
1、办理程序:
网上调整:单位经办人需访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再进入“单位网厅系统”,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后,选择“变更业务缴存基数调整”进行在线办理。
现场办理: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先注册再使用账户登录办理;或者携带调整表到缴存银行网点现场取号办理(请自备U盘)。
2、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依法依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单位应对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核实,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
对于2024年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
四、注意事项
1、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每年申请调整一次,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2、执行期限:
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通常按照自然年度执行,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2024年1月(含)以后起薪的人员和2023年无收入记录的人员,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离退休职工仍按原计算方法计发住房补贴。
4、差额追溯:
对于缴存基数调整后额度上升的人员,其公积金账户中将进行差额追溯,差额追溯按照个人和单位1:1的比例进行,追溯工作将在特定月份进行。
合肥公积金基数的确定和调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缴存基数的计算、调整情况、办理程序、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职工和单位应密切关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和通知,确保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