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近年来经历了显著的变革,特别是通过“智能公积金”平台的启用,实现了线上办理的便捷化,以下是关于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详细指南: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职工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自住的商品房,且为产权人。
2、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和买卖契约等相关材料。
3、退休: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且单位已办理账户封存。
4、租房: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且连续缴足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后可申请。
二、提取流程
1、线上办理:通过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招商银行APP进行操作,首次办理需进行实名认证,绑定公积金账号和银行卡。
2、线下办理: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
三、提取额度与频次
1、购买商品房: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
2、租房:每户家庭每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4000元,支持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
四、特别说明
1、线上业务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6:30,非上述时段请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2、网上个人提取业务资金将直接转入本人提供的有效I类借记卡。
3、特殊情况如无法提供个人网上业务服务,可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五、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答:可以通过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并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证明材料。
问题2:购买商品房时,合同备案编号在哪里查找?
答:目前仅支持近两年的备案合同。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线上化改革极大地提升了办理效率和用户体验,通过智能化平台,职工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公积金提取业务,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需注意遵守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提取行为的合规性,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服务的持续优化,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望实现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线上化发展。
版权声明:本文由互联网内容整理并发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著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473708564@qq.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