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核定是企业和其在职职工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并确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并进行汇缴的过程,以下是关于公积金核定的详细解释:
一、公积金核定的基本步骤
1、计算应缴公积金
确定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也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般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应为整数。
计算月缴存额:将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即可得到每月应缴存的公积金金额。
2、进行公积金汇缴
单位将计算出的公积金总额汇缴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汇缴时需提供单位代码、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公积金准确无误地缴存至每个职工的账户。
3、核定与确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汇缴的公积金进行核定,确认缴存金额无误后,将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单位和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公积金已准确缴存。
二、跨年清册核定
每年6月底重新核定公积金缴费基数,核定范围为工资项中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补贴,不包括住房补贴,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间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
三、新调入职工公积金基数核定
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意味着新调入职工的公积金基数是基于其调入后的当月实际工资来核定的。
四、注意事项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如何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
A1:单位和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公积金已准确缴存。
Q2:如果发现公积金缴存有误,如何处理?
A2:如果单位发现导入的跨年清册有误,需要重新导出未做编辑调整之前的原跨年清册的,可在“跨年清册编辑”页面,点击【重置跨年清册】,重新导出原跨年清册,重置跨年清册后原导入记录将被清除,核定跨年清册后,如发现核定的清册错误,可通过点击【撤回】按钮撤回已提交的跨年清册,再次通过逐条调整或批量调整的方式重新进行核定。
公积金核定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细节的过程,需要单位和职工共同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公积金的合规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