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基数,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的重要依据,根据最新政策,青岛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已有所调整,以下是关于青岛公积金基数的详细解读: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一工资组成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具体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等。
二、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上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2024年度为例,上限为32310.25元。
下限:下限为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不同区域,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下限为22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则为2010元。
三、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但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且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四、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以2024年7月起的数据为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877元,同比增长4.16%;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1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101元,同比分别增长4.76%和6.32%。
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以2024年为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754元,下限为20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月缴存金额低于下限的,将自动调整为最低月缴存额202元。
青岛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已经明确,职工和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也有相应的缴存规定和标准,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