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公积金
一、市南公积金简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南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南公积金”)是负责市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旨在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2楼南侧大厅。
咨询电话:053266200788, 12329。
三、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双休日服务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目前双休日服务暂停,恢复时间请关注官网通知)。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交通指南
可乘坐12路、208路、210环行至青岛市民中心站下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在燕儿岛路站(A口)下车,步行850米即可到达。
五、主要业务范围
1、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月缴存额上限为26502.75元。
2、公积金提取:
租房提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青岛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每人每年不超过8400元。
失业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及以上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账户。
其他提取情形: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罹患重大疾病等。
3、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借款人和其配偶应按规定缴存公积金,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36万元,家庭最高贷6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额、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六、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0月17日起,青岛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取消租房提取方式限制:支持按月提取,职工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2、扩大购房提取申请人范围:除购房人及其配偶外,购房人所在家庭的子女也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优化还贷提取方式:简化“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办理要件,提高还贷提取额度。
4、增加加装电梯提取情形: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5、扩大提取购房消费范围: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常见问题解答(FAQs)
1. 如何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本地宝”;拨打自助语音服务电话12329。
2. 忘记公积金密码怎么办?
答: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南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密码重置。
3. 如何在线办理公积金业务?
答: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办理,具体步骤为:登录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4. 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多长?
答: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为12个月,具体时间取决于材料的完整性和审核进度。
5. 公积金提取是否有次数限制?
答:租房提取的情况下,每年可申请一次;其他如购房、还贷等情况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市南公积金管理处通过多种渠道和服务方式,为职工提供了全方位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无论是缴存、提取还是贷款,都有明确的流程和规定,确保了服务的高效和公正,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职工享受到了更多的便利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