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是职工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出来,以下是关于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详细介绍:
一、全额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依据《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唐公积金〔2019〕47号)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下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职工离退休的,可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3、出境定居的: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4、职工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提取后死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5、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情形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二、所需条件及资料
(一)离休、退休的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及提取额度: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可不提供退休证明,直接办理或通过线上办理;其他情形的,需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退休证或退休、退职审批表,提取额度为职工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及提取额度: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提取额度为职工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三)出境定居的
1、身份资料: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住房公积金卡。
2、提取额度:职工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四)职工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1、身份资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详见第十九条规定)。
2、其他资料及提取额度:职工死亡证明(详见第十八条规定)、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注: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提取人为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的,可免于公证,由其中一人代为办理,提取额度为死亡职工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情形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三、提取方式
提取方式分为线上或到柜台办理两种方式。
(一)柜台办理
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网点前台办理,进入“唐山公积金”公众号,点击【特色服务】可查询网点。
(二)线上办理
进入“唐山公积金”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在【业务办理】栏下拉到【提取业务】部分,选择所需办理的业务。
四、注意事项
如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相关提取,可以在账户封存后到公积金网点办理还贷兑付业务,或者等贷款全部结清以后方可提取账户余额。
五、提取流程及时间
1、提取流程: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
2、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另: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成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3、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
六、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 如何查询唐山公积金提取办理入口和办理指南?
A1: 微信搜索公众号唐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唐山公积金提取办理入口、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
Q2: 偿还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有哪些?
A2: 贷款购买唐山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职工及配偶、共同购房的父母或子女可以凭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手续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偿还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以办理贷款时登记信息为准,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通过“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线上办理,在前台办理的,需提供以下材料:提取人身份证、与购房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