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并使用住房贷款的,可在贷款偿还期内每月提取一次,贷款结清后在一年内可再提取一次。
2、租房提取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多孩家庭可提取更高比例。
3、其他情形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后可提取一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符合条件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用于支付分摊费用。
离休、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取得退休凭证后可全额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全额提取。
出境定居:提供有效签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后可全额提取。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账户内余额。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涵盖了多种住房消费情形,包括购房、租房及其他特殊情况,每种情形下都有明确的提取条件和流程,确保缴存职工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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