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数是指职工和单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所依据的工资基数,2024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这一调整基于2023年度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确保了缴存基数与职工实际收入水平的紧密对接,以下是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详细介绍: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范围:2024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
缴存比例确定: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并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上限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相比2023年的33891元增加了1392元。
下限调整: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这一标准与2023年保持一致。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举例说明:如果单位按照12%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每月可缴纳8468元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4234元;如果单位选择的是最低的缴存比例5%,那么月缴存额上限则为3528元,单位和个人各缴1764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申报
申报时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计算节点是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因此住房公积金包括缴存上限、缴存下限等基数调整,也从每年7月1日开始。
申报方式:缴存单位需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5、住房公积金缓缴与降低比例
申请条件:如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申请流程: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至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同意后,缴存比例有效期将截至该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最后一个月。
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体现了对民生福祉的关注,旨在通过优化缴存政策,进一步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对于职工而言,了解并掌握这些信息,有助于更好地规划自己的住房储蓄和贷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