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城市针对居民购房需求实施了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旨在优惠支持家庭购房需求,以下是山东省部分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及相关政策:
城市 | 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多子女家庭上浮比例 | 高品质住宅上浮比例 | 高层次人才上浮比例 |
济南 | 60 | 100 | 30% | 20% | 30% |
青岛 | 50 | 80 | 20% | 20% | |
淄博 | 60 | 80 | 20% | 20% | |
枣庄 | 50 | 80 | 20% | 20% | |
东营 | 40 | 60 | |||
烟台 | 80 | 100 | |||
潍坊 | 80 | 160 | |||
济宁 | 60 | 90 | |||
泰安 | 50 | 80 | |||
威海 | 50 | 80 | 10% | ||
聊城 | 40 | 60 | 10% |
具体政策解读
1、济南: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高层次人才以及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30%,即最高可达78万元和130万元。
2、青岛:青岛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和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30%,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3、淄博:上调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或购买装配式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继续执行最高额度上浮20%的优惠政策。
4、枣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也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和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5、东营: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6、烟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7、潍坊: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80万元,在潍坊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00万元,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潍坊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6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在上述基础上各提高10万元。
8、济宁: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9、泰安:调整后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借款人单身(含离异、丧偶)或夫妻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多子女家庭,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借款人单身(含离异、丧偶)或夫妻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0万元。
10、威海:购买首套、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双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80万元贷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单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50万元贷款,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11、聊城: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
山东省各城市在公积金贷款政策上进行了积极的调整,以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条件,更好地满足居民的购房需求,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