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公积金中心简介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6日,是在原龙岩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基础上经机构调整而成立的,该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编制年度预决算、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相关金融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以及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发放等。
组织架构与管理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7个县(市、区)管理部,分别是新罗区管理部、上杭县管理部、武平县管理部、长汀县管理部、连城县管理部、永定县管理部、漳平市管理部,这些管理部与中心之间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统一制度和统一核算办法。
最新政策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5〕38号),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860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为1663元,龙岩市还规定了不同地区的最低月缴存基数和最低缴存比例,如新罗区、永定区的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35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
业务办理指南
1、公积金查询: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或到办理公积金缴费的银行查询。
2、公积金贷款:龙岩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25年,具体贷款条件、流程和利率等信息可以登录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
3、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提取条件和流程等信息也可以在官网或相关部门查询。
联系方式与地址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商务中心A1A2幢9层,联系电话为059712329,上班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涵盖了从归集、使用计划到贷款发放和提取审批等多个方面,通过了解该中心的组织架构、最新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南等信息,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一资源来满足个人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