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是对南宁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详细介绍:
一、异地贷款政策
南宁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南宁市购房,具体政策如下:
1、申请条件
连续缴存要求:借款申请人需在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无未结清贷款:在全国范围内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他条件:满足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额度及利率
合并计算: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其中一方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异地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组合贷款:如异地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价款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
3、办理程序
材料提交:提供缴存城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少近6个月的缴存使用明细等材料。
审核流程:南宁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核实借款申请人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4、贷后管理
优先偿还:借款人在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异地贷款。
账户变动告知: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发生转移或停缴,借款人应及时告知南宁公积金中心。
二、本地贷款政策
南宁市对本地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样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对象及条件
缴存要求:借款申请人需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以上)。
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
购房资格:符合南宁市购房政策,具备购房资格。
2、贷款额度及利率
额度计算: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及负债情况、年龄、所购住房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利率执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3、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通常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年龄、收入等因素确定。
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三、资金运用率与业务暂停
为保障资金安全,南宁公积金中心设置了资金运用率与业务暂停的相关规定:
1、资金运用率:当南宁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超过90%时,将暂停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2、恢复条件:当资金运用率连续三个月低于85%时,可恢复受理异地贷款业务。
四、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南宁市也有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设立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账户转移:将异地个人账户及余额转移至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
3、贷款条件:满足《南宁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的贷款条件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类型 | 申请条件 | 贷款额度 | 利率 | 办理程序 | 贷后管理 |
异地贷款 | 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无未结清贷款 | 合并计算,可组合贷款 | 按现行规定执行 | 提交相关材料,初步审核 | 优先偿还,账户变动告知 |
本地贷款 | 连续缴存一定期限,良好信用记录 | 综合因素确定 |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 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批 | 按时还款,逾期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贷款 | 设立自愿缴存账户,账户转移 | 满足实施办法条件 | 按现行规定执行 | 设立账户,转移余额,提交申请 | 优先偿还,账户变动告知 |
六、FAQs
1、问:异地缴存职工在南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异地缴存职工在南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在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②在全国范围内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③满足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在南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设立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将异地个人账户及余额转移至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满足《南宁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的贷款条件后,即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宁公积金贷款政策涵盖了异地贷款、本地贷款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需求,旨在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