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细则
总则
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3、管理原则: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4、住房公积金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权属: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6、管理机构: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7、职责分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管理中心设置: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管理中心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0、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11、专户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12、账户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缴存
缴存范围
1、单位及职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各类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参照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公积金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已办理港澳台人员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符合本市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外国国籍D类(含)以上人才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和比例
1、缴存基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缴存方式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汇缴方式:单位可以采用托收或自行汇缴的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采取委托收款按月汇缴或预缴的方式,但不得办理补缴。
补缴和退缴
1、补缴情形:单位发生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补缴,新录用职工或调入职工未按时缴存的情况,单位少缴、逾期缴存或缓缴的情况,以及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要补缴的情况等。
2、退缴程序:单位因故错缴、多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退缴,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补、退缴清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降比和缓缴
1、降比条件: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2、缓缴条件:濒临破产、已停产或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以申请在一定时期内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提取和使用
提取条件
1、购房相关: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还贷相关: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租房:职工支付房租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离休、退休:职工离休、退休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使用范围
1、购房贷款:职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支付房租: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3、其他用途:职工还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活动。
监督管理
1、内部监督: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2、外部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1、解释权:本细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2、施行日期: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FAQs解答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哪些人需要缴纳?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它通过职工和单位的共同缴存,形成一笔稳定的住房储蓄资金,用于购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活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参照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办理港澳台人员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符合当地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外国国籍D类(含)以上人才也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哪些人需要缴纳?
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参照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公积金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3、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才:已办理港澳台人员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符合当地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外国国籍D类(含)以上人才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哪些限制条件?
如何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主要的提取情形和使用方式:
1、购房相关: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还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用于上述住房消费活动。
2、还贷相关: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这有助于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
3、支付房租:职工支付房租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这对于无力购房但需要租房居住的职工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保障。
4、离休、退休:职工离休、退休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养老或改善生活条件。
5、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6、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在新的生活环境中安家落户。
有哪些限制条件?
尽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相对灵活,但仍有一些限制条件:
1、提取额度限制:部分提取情形存在额度限制,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不同城市对于提取额度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参照当地政策。
2、提取频次限制:某些提取情形可能存在频次限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可能要求间隔一定时间才能再次申请,这种限制旨在防止频繁提取影响公积金账户的稳定性。
3、提取材料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身份证明等,这些材料的齐全与否直接影响提取申请的受理和审核。
4、账户余额要求:部分提取情形可能要求账户内保留一定余额,一些城市规定在提取后需保留一定金额作为账户最低余额,以确保账户的可持续性。